今日(4月4日)為《基本法》頒布30周年,中聯辦主任駱憲寧撰文,當前長期積累的矛盾逐步顯現,認為須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駱憲寧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6年對《基本法》第104條作出解釋,有效遏制和打擊了港獨勢力。特區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在涉及港獨分子參選和宣誓問題的多個案件中,依照《基本法》及相關解釋作出判決。特區政府根據《社團條例》依法禁止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運作。他認為這些對維護《基本法》權威和香港法治發揮了積極作用。
他指「一國兩制」實踐已經進入了「五十年不變」的中期,一些長期積累的矛盾逐步顯現。尤其是在去年修例風波中,發生了大量嚴重觸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的行為,憲法和《基本法》的權威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許多深層次問題都到了必須面對和解決的重要時期。
他說要堅守「一國兩制」事業初心,要求充分認識到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與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是相輔相成,不可偏廢其一的。他認為如果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得不到維護和保障,香港繁榮穩定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他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核心要求,也是特別行政區根據《基本法》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他認為只有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強化相應的執法力量,堅決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和進行分裂、顛覆、滲透、破壞活動,才能確保香港長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