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與特區政府商討後,港協暨奧委會今天(4月4日)向香港冰球協會發出函件,啟動暫停冰協會員資格的相關程序,並按《組織章程細則》給予冰協一個月時間,要求冰協於5月4日或之前,就其未能按相關《指引》內要求對國歌予以莊嚴的處理提交一份全面的書面解釋,並就其企業管治提出改善方案,否則港協暨奧委會將行使權力,透過特別決議案暫停冰協的會員資格。相關決定獲特區政府支持。
就2月28日世界冰球錦標賽播放國歌出錯事件,港協暨奧委會審視冰協分別於3月10日及3月20日提交的書面報告,以及港協暨奧委會與冰協代表於3月23日的會面內容後認為,冰協沒有遵從相關《指引》規定處理國歌,讓國歌獲得應有尊重。
聲明指,事件發生後,港協暨奧委會多次聯絡冰協領導層,要求盡早會面商討事件,惟冰協沒有就港協暨奧委會的跟進查詢交代詳情,亦沒有正面回應面商要求,直至在事件發生後超過三個星期才出席會面。冰協領導層不情願及迴避的態度,說明其與港協暨奧委會溝通和合作上的缺失。播放國歌出錯屬嚴重事件,然而,冰協對維護國家尊嚴的重視程度不足。
港協暨奧委會從冰協處理事件的方式以及與冰協的會面中,了解到冰協在企業管治方面亟待改善。冰協執行委員會明顯缺乏內部溝通,對於委員之間的角色和職責有欠分工,以至冰協無法如預期恰如其份地以盡責並具誠信的方式處理事件。
港協暨奧委會認為,冰協除明顯違反《指引》要求外,在企業管治方面亦違反了國際奧委會《倫理守則》中有關良好管治的規定。
港協暨奧委會重申,播放國歌出錯為嚴肅事件,懲處需嚴厲而有力,檢視冰協的企業管治絕不影響運動員及團隊出賽及訓練,期望冰協加強領導層的管治水平和問責制度,長遠帶領冰協及冰球運動項目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