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暨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上月出席基本法研討會時表示,只有提名委員會才有權提名特首候選人,言論被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稱為「一錘定音」。日前饒戈平接受《紫荊雜誌》專訪時又再有高見,指香港近年出現一些挑戰國家權威和《基本法》的行為,與23條尚未立法有關。
饒戈平在訪問中表示,近期發生的「驅蝗行動」,以及有人擅闖香港解放軍營事件,證明23條立法是有必要性,但由於23條被港人「污名化」及「妖魔化」,故不能簡單定出時間表去落實,而要根據香港實際情況再決定。
在23條未正式立法之前,饒戈平認為可以改用其他形式落實,例如「把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滙總起來並增加新內容,形成『類23條』」,更建議「暫時把內地的國家安全法在香港試用,或者由中央制定暫時適應香港的安全法,直到香港能依23條立法為止。」不過饒戈平就強調以上建議均為大陸學界討論出來的方案,而非中央政府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