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以上已接種3劑疫苗人士 科學委員會建議3個月後可打第4針

60歲以上已接種3劑疫苗人士 科學委員會建議3個月後可打第4針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的聯合科學委員會昨日(4月6日)聯同行政長官專家顧問團舉行網上會議,討論本港接種新冠疫苗的安排,並於今日(4月7日)發表更新的暫擬共識建議。
 
專家建議已接種三劑疫苗的60歲或以上人士,在接種最後一劑疫苗至少3個月後,接種額外一劑,即第4劑復必泰或科興疫苗。同樣的原則亦適用於60歲或以上,曾感染並已康復的人士。
 
專家亦闡述了免疫力弱兒童及青少年接種首兩劑復必泰疫苗的間距為21天,同時不反對康復者因個人理由而提前於康復後不少於28日接種下一劑疫苗。另外,過往從沒接種疫苗的康復者可於康復1個月後接種疫苗。
 
專家同意對於不確定曾否感染的人士,應按沒有感染人士一樣接種新冠疫苗。曾感染病人士可安全接種新冠疫苗,接種前無須事先進行病毒篩查。
 
此外,聯合科學委員會聯同專家顧問團不反對在知情同意下,為方便行政安排和提高接種率,作出彈性處理,於同一到訪期間為相關人士接種新冠疫苗和季節性流感疫苗或其他兒童免疫疫苗。同一原則亦適用於院舍等類似場所。
 
會上,專家亦知悉疫苗的發展,包括針對Omicron的疫苗和蛋白質亞單元疫苗,現階段會密切留意該些疫苗的發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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