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人王志榮暴動案發還重審 罪成判囚7年

白衣人王志榮暴動案發還重審 罪成判囚7年


2019年元朗721事件中,原本脫罪的白衣人王志榮,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重審。

區域法院裁定他暴動及蓄意傷人罪名成立,法官今早(4月8日)判處他監禁7年。

王志榮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參與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害他人。

案件編號:DCCC888/2019、DCCC11、73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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