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1月,一名29歲入境事務助理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上班時,涉嫌使用虛假「安心出行」程式或避開掃描二維碼直接進入大樓,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
經審訊後,被告早前被裁定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名成立,今日(4月1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29歲被告黃梓軒報稱公務員,被控於2021年11月1日,在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屬於公共機關,或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
案件編號:ESCC 2094/2022

2021年11月,一名29歲入境事務助理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上班時,涉嫌使用虛假「安心出行」程式或避開掃描二維碼直接進入大樓,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
經審訊後,被告早前被裁定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名成立,今日(4月1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29歲被告黃梓軒報稱公務員,被控於2021年11月1日,在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屬於公共機關,或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
案件編號:ESCC 209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