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連發3稿 指北京有權力維護香港憲制秩序

港澳辦連發3稿 指北京有權力維護香港憲制秩序

國務院港澳辦今日(4月21日)連發3稿,繼續肆無忌憚干預一國兩制,內容包括中央有權力有責任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郭榮鏗議員蓄意違背誓言、嚴重濫權行為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堅定支持香港警方依法拘捕黎智英等犯罪嫌疑人。 

稿件提到,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北京一般不會過問。但是,如果出現嚴重影響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全面準確實施的情況,出現損害國家和香港根本利益的情況,北京就必須過問,包括適時表明立場和態度,並依法加以糾正。 

對於近日有批評指為香港中聯辦應受基本法第22條規限,不能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管理的事務。聲明指這種看法沒有充分考慮到香港中聯辦的特殊性,是不準確的。發言人提到,儘管香港基本法沒有對香港中聯辦的設置和法律地位予以明文規定,但無論是之前的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還是更名後的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的派出機構,負責代表中央處理香港有關事務,完全有權力、有責任對涉及中央與特區關係事務、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正確實施、政治體制正常運作和社會整體利益等重大問題行使監督權。 

港澳辦重申,議員郭榮鏗夥同反對派議員對立法會保安安排胡攪蠻纏、擅自安排會前默哀儀式,反問不是惡意拉布、濫用權力,還是什麼。發言人批評郭一而再、再而三地糾纏於與選舉內委會主席無關的無聊瑣事,反而將事關香港每一位市民切身利益的大量法案議案統統擱置,認為上述種種行為蓄意違背誓言、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可謂事實清楚,鐵證如山。發言人提到,香港特別行政區《宣誓及聲明條例》也規定,任何人作出誓言後拒絕或忽略作出的誓言,已在任的人士必須離任。

另外,黎智英、李柱銘、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吳靄儀等15人涉組織未經批准集結被捕,港澳辦稱這是維護香港法治、秩序和社會正義的正常執法行動,對此堅決支持。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