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警亮鎅刀被開槍擊癱 中年漢判囚2年半

向警亮鎅刀被開槍擊癱 中年漢判囚2年半


2018年11月7日,一名57歲中年漢於深水埗港鐵站內被兩警截查,期間涉嫌亮出鎅刀揮舞,之後被女警開槍擊中,導致下半身傷殘。

該名中年漢被裁定兩項企圖有意圖而傷人罪成,今日(4月23日)於灣仔區域法院判監2年半。

辯方引述心理報告,指被告毋須接受心理治療及重犯機會低,被告又因本案而下半身永久性癱瘓,其妻健康亦變差,已搬到老人院居住,對被告已是最大懲罰。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在繁忙的港鐵站內,向軍裝警員揮舞鎅刀,而且無人挑釁過被告,犯案只是出於憤怒。法官又指被告受傷雖屬不幸,但非求情理由。法官考慮到被告無預謀,涉案鎅刀又是他謀生工具,及因他受傷而酌情減刑。

控罪指,58歲被告周景登被控在2018年11月7日,在深水埗港鐵站大堂內,意圖使男警19835王嘉雄及女警15238袁嘉穎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企圖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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