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剛獲選為政協委員之前廉政專員湯顯明,繼日前被審計處踼爆在任期間其下屬宴請賓客時分拆晚餐和甜品來申報酬酢開銷,及以「宣傳費用」名目申報餐酒及另一餐之開支後,今日(4月24日)又遭報章揭發,湯顯明在2010年親自宴請大陸官員時,自行批核兩次宴請的酒水開支,超過廉署晚宴酬酢人均450元的上限,有利益衝突之嫌。
《明報》今日頭版報道,廉政公署在2010年11月及12月,曾在灣仔五星級君悅酒店兩次宴請大陸官員,11月份所宴請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及其隨行人員;12月份則為時任四川省常務副省長魏宏(現任四川省長)等官員,魏來港原因是為答謝港府協助汶川地震重建。兩次宴會的總開支分別為4.1萬元及3.6萬元,人均消費則為1100元及1200元,皆遠超廉署晚宴之人均上限450元。另外兩次宴會中,每次有超過20支中外名酒款客,包括茅台及XO,都是由廉署方面自備,並未包括在上述宴會開支中。
廉署發言人回應時指兩次宴會的嘉賓是由當時的廉政專員湯顯明宴請,並確認人均開支達1100元至1200元,超過上限,但事前獲湯批准。廉署亦承認,湯顯明兩次宴請的酒水開支,事前也是湯自己批准。這間接證實了兩次晚宴及酒水等開支,是分開兩張帳單處理,與審計處早前所揭發的兩宗報銷方式相同。
當記者致電追問湯顯明時,湯以不記得詳情來推搪,要求記者直接向廉政公署查問。他又指當了政協之後,問題一擁而來,他希望問題不要複雜化。
至於為何審計署未有查出這兩次宴會有問題,廉署回應說,2010年11月份的宴席並不在審計署早前的審計範疇;而12月的一次已獲審計署審計,並核實款項由湯顯明自己批准。不過,審計署發言人回應時指,早前的抽查,並非全面審查廉署的酬酢開支所有範圍,只是針對廉署轄下社區關係處在「倡廉教育和爭取公眾支持肅貪倡廉方面的工作」而涉及的所有開支(包括酬酢開支)。
另外廉政公署昨天交代湯顯明在廉政專員任內5年的送禮清單,當中以中國最高人民檢查院的首長為「重點送禮對象」,湯更刻意針對對方的生肖送禮。清單顯示,湯向生肖屬虎的前任高檢檢察長賈春旺送贈4,140元的
「虎形」花坑石擺設,贈予生肖屬羊的時任廣東檢察院檢察長張學軍的為「羊形」雕刻擺設,確是花盡心思。清單更顯示湯顯明在1年內,先後4度送出合共近8,000元的禮品給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包括一條價值2,082元的圍巾、一個1,890元載有紀念相片的電子相架、一支1,665元的廉署紀念筆和一個2,352元的「香港景水晶擺設」,遠超廉署規定的送禮上限。根據廉署內部規定,一般送禮也不能超過800元,超過上限須由廉政專員特批。
廉政公署上周回應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湯顯明就任廉政專員5年期內,共向各地官員送出總值22萬元禮物,涉及137次送禮,當中有24份禮物的價值是超過800元上限,由湯親自特批送出。
圖:Alvin Ka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