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宗城大博士生與香港城市大學之官司,竟爆出梁振英涉嫌以城大校董會主席之名,干預大學之學術評審機制。一名來自大陸的學生王萬賓,2004年入讀城大製造工程與工程管理學系,作為博士研究生。在2008年2月王首次提交博士論文,被其中一位評審員要求修改;王在2009年6月修改論文後再次提交,學院要求他再作修改,但王拒絕。城大其後於2010年5月,更以王的學習年期屆滿為由,終止其學籍。
王不服城大的判決,多番作出投訴,獲當時的署理研究生院院長葉豪盛三度回覆,指校方已在不同層面審視過他的個案,終止學籍是最後的決定。最終王在2010年9月7日向當時的校董會主席梁振英發電郵投訴,副本抄送城大校長郭位。王在第二天便收到梁振英的電郵回覆,表示會讓郭校長關注此事,同時亦將副本抄送郭位。城大校方其後成立一個專責小組,並在郭位批准下,以「恩恤理由」(compassionate
grounds)恢復王的學籍。王最終在無修改論文的情況下,2011年5月獲安排答辯,並在原評審員被撤換下,同年11月獲得博士學位。
王萬賓同時於2011年5月入稟控告城大拖延他畢業,要求校方取消早前「不滿意其學術成果」終止其學籍之相關紀錄;並指延誤畢業,影響了他的職業選擇,要求索償164萬港元,昨日(4月25日)在高院進行案件管理會議,因他未準備證人供詞,排期至10月再度召開會議。
就有關事件,特首辦以事件屬城大內部事務為由,不作評論。城大也拒絕就事件作出回應。高等院校教職員會聯會副主席李向榮表示,若學生不服學術判決,大學有既定的上訴機制處理;假如一有爭拗,研究生人人寫信給校董會主席,而主席又一一請校長注意的話,整個學術評審機制就會崩潰。有大學教職員向本報表示,撤換評審員的做法並不常見,事件會對城大的聲譽造成負面影響。
圖:Benedict Che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