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4月30日)上午,「佔領中環」發起人、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接受商業電台訪問,表明會於6月9日(星期日)舉行首個商討日,只限認同「佔領中環」行動而獲邀的團體參與,包括政黨、大學學生會、民間團體等。
戴耀廷表示,屆時將會討論如何以公民抗命爭取2017年普選特首。商討日亦會收集不同團體的意見,例如為何謂非暴力下定義,同時為將來舉行「萬人商討日」汲取經驗。
節目主持人問及,現時只有10名不同界別人士表態參與「佔領中環」是否太少,如果最後只有小貓三、四隻時如何面對。戴耀廷回應,民主從來都不會一步到位,而是一個歷程,他相信很多市民仍考慮是否參與,因為行動反映他們是否為民主付出代價,若到時參與人數太少,就更反映他們需要向市民解說,真正普選對市民很重要。
戴耀廷在節目中,亦有評論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黃毓民、陳偉業昨日(4月29日)被法庭裁定非法集結罪成一事。戴耀廷認為「佔領中環」只是坐馬路,最多涉及非法集會罪名,而黃、陳二人則涉及破壞秩序和衝擊行為,性質不同。
不過,根據裁判官杜浩成昨日的判詞,並無提及黃、陳二人是因為有衝擊行為而判罪。杜浩成認為只要有大批示威者出現,他們有可能因情緒高漲出現暴力行為,政府及警方可以彈性執法,集會自由不能成為否定非法集結罪的理由。
同時判詞內容,已清楚表明杜官認為坐或站在馬路上已屬於擾亂公眾秩序,而擾亂秩序無須暴力元素。只要行動「令市民害怕」,包括事先張揚會阻塞馬路,就已經構成破壞社會安寧,成為「非法集結」、「協助及組織非法集結」、「明知而參與或繼續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