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今日(4月30日)下午召開的記者會中,發表了去年在十一國慶夜所發生的海難事件調查報告。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在會上表示會採納報告的內容,改善海事處在監管所存在的問題,當中包括會成立由他所領導的改善督導委員會和執行小組,並在海事處加入一名副處長,負責有關改善工作。海事處處長廖漢波則表示會認真跟進報告之建議,嚴格執行改善措施。另外海事處在海難事件發生後,已全面啟動覆檢所有渡輪船隻,查核載客船隻救生衣數目和驗收船隻程序,又向船東、營運商及船長發信,要求確保船上有適當及足夠救生設備。
報告批評海事處未有嚴格執行船隻要備有總載客量5%的兒童救生衣的法例,另外在批圖和驗船方面亦有漏洞,調查委員會對此感到驚訝和非常失望,認為處方做法不能接受。張炳良在記者會上沒有交代是否有公務員應為事件負上責任,只是說海事處現正進行內部調查,若發現人為失誤,會嚴肅處理。有記者問及海事處會否出現「自己人查自己人」的情況,張炳良回應稱對公務員的紀律程序有信心。
張炳良表示對死難者家屬感到歉意。
有關調查委員會共花了6個月時間進行調查和撰寫報告,在本月19日已把報告呈交行政長官,但因兩名船長分別被控39項誤殺罪,所以報告抽起了有關兩人的部份,暫不公開。
報告詳細分析了撞船成因,如「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指撞船前根據國際海上規例,轉右閃避,但「海泰號」卻轉左撞過來。「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則在作供時承認撞船前因為一時大意,無留意雷達造成意外,而他後來決定將船駛離現場,是為了「海泰號」乘客安全。報告也揭露了海事處的監管存在嚴重問題,致使「南丫四號」快速下沉,造成嚴重傷亡,如「南丫四號」圖則中顯示底層舵房和油箱房之間有一道水密門,但實際上無。而海事處人員在過去17年,從無發現欠缺這道水密門,處方驗船時亦無執行有關救生衣的法例。
梁振英今天較早前會見傳媒,表示已指令運房局及海事署,採納報告的內容,全面執行,改善本港海上安全。如事件涉及官員人為錯失及行為失當,政府會嚴加處理,包括紀律聆訊。他同時宣布,今年十一將暫停燃放國慶煙花。
海難在去年10月1日國慶夜發生,造成39人死,近百人受傷。委員會的研訊由去年12月12日開始,歷時50日,共傳召和接收113名證人的證供。
(有線新聞台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