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設廠港商可申請豁免強制檢疫 每間企業有兩個名額

北上設廠港商可申請豁免強制檢疫 每間企業有兩個名額

政府今日(5月4日)公布豁免在中國從事生產作業的香港企業接受強制檢疫的申請機制,工業貿易署即日起處理有關申請。  

經修訂的修訂《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的有效期延長至2020年6月7日,而根據新加入的第4(1)(b)條,政務司司長如信納某人或某類別人士的行程,對關乎符合香港經濟發展利益的生產作業的目的屬必要,可豁免該人或該類別人士接受強制檢疫。  

政務司司長已根據上述條文,由5月4日起豁免以下類別人士接受強制檢疫,包括持有《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下發出的有效商業登記證並在中國從事生產作業的香港企業的擁有人,及該企業所僱用和授權的最多一名人員;或上述企業所僱用和授權的最多兩名人員。 

獲豁免人士只可前往及逗留於其香港企業在中國的生產作業的廠房所在的城市,以支援該廠房之運作和業務。獲豁免人士在中國停留期間須採取一切所需的防護措施以保障個人衞生,及避免不必要的社交接觸;回港後亦須於留港期間接受由衞生署安排的醫學監測,須配戴口罩和每天量度體溫,並向衞生署呈報任何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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