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0月1日多區爆發示威,其中荃灣有逾百人聚集。5名年齡介乎19至39歲的男女於海壩街一帶被指參與暴動,遭警方拘捕。
5人同被控一項「暴動」, 39歲男子被加控多一項「縱火」;其中一名21歲男子早前沒有出席聆訊,法庭向其頒發拘捕令。
餘下4人繼續接受審訊,他們否認控罪,經審訊後全被裁定罪成,今天(5月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4年3個月至4年8個月不等。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的衣着裝備與其他暴力示威者相若,幾乎如同制服,在現場出現絕非偶然,企圖助長示威者氣焰,協助並參加暴動。

2019年10月1日多區爆發示威,其中荃灣有逾百人聚集。5名年齡介乎19至39歲的男女於海壩街一帶被指參與暴動,遭警方拘捕。
5人同被控一項「暴動」, 39歲男子被加控多一項「縱火」;其中一名21歲男子早前沒有出席聆訊,法庭向其頒發拘捕令。
餘下4人繼續接受審訊,他們否認控罪,經審訊後全被裁定罪成,今天(5月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4年3個月至4年8個月不等。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的衣着裝備與其他暴力示威者相若,幾乎如同制服,在現場出現絕非偶然,企圖助長示威者氣焰,協助並參加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