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顯明收茅台XO等貴價禮物 疑未有申報

湯顯明收茅台XO等貴價禮物 疑未有申報

前廉政專員湯顯明繼早前被《明報》揭發以公帑送禮及宴請大陸官員後,今日(5月7日)又被指在5年任期內,曾以個人身分及代表廉署,收受共約450份禮品,包括有字畫、花瓶、刺繡、模型、郵票、文房四寶和具爭議的茅台、XO等貴價酒,當中不少是由中聯辦送給湯及廉署。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發出的指引,政府官員及署方如收到紀念品,會在署內展示,收到食品則在同事間分享,收到象徵式禮物會給予員工抽獎,倘以公職身分收取禮物,必須向其所屬部門上報,禮物會亦被視作贈予部門,不能擅自私人保留。至於部門是否接受禮物,由政策局常秘或部門首長決定,並須考慮多個因素,包括有否利益衝突、令部門欠下人情等。至於1,000元以上的禮物,一般情况下,個人絕不准收下。該指引同時適用於廉署及廉政專員。

報道稱有消息人士指出,湯收受的禮品中含不少貴價茅台和XO,相信價格已超過1,000元之上限,這些烈酒應未有向前特首曾蔭權申報,而是以部門名義收下,並聲稱作日後宴請及酬酢之用。《明報》向特首辦及廉署查詢湯顯明及廉署有否曾向特首申報上述禮品時,特首辦未有回覆,廉署則表示需時整理清單,將盡快準確回覆。


(有線新聞台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