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網友狗漢奸 孔慶東被罰賠兩百元

罵網友狗漢奸 孔慶東被罰賠兩百元



曾經罵香港人是狗的北大教授孔慶東,因去年在微博上指罵網友為「狗漢奸」被告上法庭,近日被判罪成,需要賠償對方精神撫慰金200元、給付公証費1000元,以及在判決生效7日內,選擇一家全國發行的報章刊登道歉聲明。


事源在去年5月6日,孔慶東在微博上發表一篇名為《立春過後是立夏》的博文,文中有一首七言律詩。一名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學生關凱元在看過博文後留言,指該七律的格律不對,豈料惹來孔的責罵,指他「說的驢唇不對馬嘴……是個狗漢奸」,關認為孔的言論是對他進行人格侮辱,要求孔道歉,但一直沒有得到孔的回覆,於是他便向
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孔慶東就此事在微博道歉,並要求賠償精神損失250元,承擔因訴訟所造成的交通費、影印費用等1000多元。

審訊期間,孔的代表律師指關無法証明自己就是發送該微博的用戶,也無法証明是他本人寫出有關評論,況且微博上用的都是網名,任何人都不知道該用戶名的真正身份,因此沒有相應的「人格權」,故無法對原告造成影響。但最終法院通過微博公司取得ID資料,認定對話中是孔和關二人的微博正式帳戶。法官認為孔的留言明顯含有侮辱性,而且這種不當言論通過網絡傳播和轉發,會降低認識關的人對他的社會評價,但因孔的行為屬於侵權較輕情節,所以輕判。

然而關凱元並未有因勝訴而高興,他表示已準備上訴,他指賠償的錢對他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原則,一個如
孔慶東般的知名人士不能隨意侮辱別人。他認為孔慶東既然是在微博上對他造成傷害,就應該在微博上作出道歉。


圖:Atwood W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