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昨日在Facebook留言對曾偉雄的「低調論」作出質疑,今早(5月10日)被提堂的陳玉峰,在下午上載了一幅去年4月與當時仍為會計界議員,現為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之合照。翻查記錄,當日應為2012年4月27日的立法會fun day,陳玉峰應是以《經濟日報》記者名義採訪,期間與扮作劉夢熊的陳茂波合照。
陳指根據曾偉雄所講,當日她應已成為「通緝犯」,還能出席立法會所舉辦的活動實在匪夷所思。她認為警方把她「列為通緝人士」,但不敢說有出通緝令,是語言偽術,相信警方從沒有向法庭申請通緝令,「忽然通緝」只是曾偉雄找來的臨時藉口。另外她又有多個問題要問警方,包括:究竟如何會知道自己已被通緝?警方會用甚麼方法通知犯人,你已被通緝?是否需要親自去警署,才能查詢自己是否通緝犯?為何不去她工作的地方等她?警方聲稱曾上門20次,為何這兩年間不向法庭申請搜令,「爆門」拘捕她?為何要拖到兩年後,在採訪戴耀廷後才遭拘捕?陳玉峰希望曾偉雄能回答她的滿腦子疑問。
(圖片來源: 陳玉峰Faceboo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