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港聞港聞 倡刑期門檻7至10年 張華峰:只可中央人民法院提移交 作者:熱血編輯部 (小夜) 05-10-2019 Like Facebook Twitter 更多 Like211 分享0 留言0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張華峰今早(5月10日)表示,建議政府將移交門檻由3年刑期增至7年至10年;又建議移交申請只能由中央人民法院提出。張華峰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中表示,政府早前剔除了9項涉及商界的罪行,使商界較為安心,但建議政府將移交門檻,由3年刑期增至7年至10年。張華峰又指出,中國不少省市未能完全貫徹北京政策,出現不少盲點或「走樣」,要求只能由中央人民法院提出移交要求,減輕市民及商界對修例的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