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口供矛盾被法官質疑誠信 佔領日被捕男子脫襲警罪

警員口供矛盾被法官質疑誠信 佔領日被捕男子脫襲警罪

過去數月多宗有關佔領期間被捕人士的案件陸續開庭審訊,不少被捕人士最終因控方之口供出現前後矛盾而脫罪。今早(5月13日)再有一名於9月28日佔領運動展開當天被控襲警罪的劉姓男子上庭受審,結果裁判官認為控方兩名警員提供的口供出現矛盾,懷疑控方所講述的是一個「無發生過的場景」,最終以控方證據不足,判被告襲警罪名不成立,兼獲訟費500元。 

據媒體報道,事發於去年9月28日,在警方施放催淚彈前約一小時,一名中大畢業生於政府總部外,被指雙手推撞警員而被控襲警罪,被告早前否認控罪,經今早開庭審訊時,裁判官梁榮宗指控方稱被告用雙手推撞警員黎凱達胸口,但醫療報告顯示黎的下胸骨正中位置紅腫及有觸痛,認為以常理推斷,傷勢與口供所指的並不相符。 

裁判官在庭上質疑,黎姓警員於審訊時的口供,稱遇襲後主動追截被告,但在提供的書面口供內卻稱是按照警長指示追截被告,黎即以書面口供「寫錯咗」作解釋,被裁判官認為黎凱達的口供出現矛盾影響誠信。 

另外,控方證人警員黎凱達在審訊時指被告在案發現場突然出現施襲,但在場的警長口供卻稱被告當時曾與黎交談,認為兩者口供出現之差異,無法從常理解釋,亦顯示控方兩名證人所講的,乃「無發生過的場景」。裁判官在裁決時,質疑聲稱受襲警員的誠信,並認為被告在案發時與該警員從沒有接觸,認為控方證據不足,判被告襲警罪名不成立,兼獲訟費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