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元朗大生圍棄置建築廢物 被判罰款28000元

男子元朗大生圍棄置建築廢物 被判罰款28000元


一名男子在元朗大生圍屬於「南生圍分區計劃大綱」「自然保育區」的政府地段,非法進行推土工程及棄置建築廢物,今日(5月1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及《廢物處置條例》,被判罰款共28,000元。

環保署表示,去年10月接獲市民舉報,指在元朗大生圍屬於「自然保育區」的漁塘有非法堆填活動,環保署人員在突擊巡查期間截獲泥頭車在涉事地段傾倒泥頭,並用挖泥機將泥頭推入漁塘範圍,進行土地平整工程,涉嫌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及《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環保署完成蒐證後,對在場截獲的涉案人士提出檢控。

環保署續指,涉事的政府地段屬於「南生圍分區計劃大綱」訂定的「自然保育區」,目的是保護該地帶現存漁塘的生態價值和功能。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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