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通過3司15局政府架構重組 增設3名副司長

行會通過3司15局政府架構重組 增設3名副司長


因應第六任行政長官當選人李家超的要求,行政會議今日(5月17日)審議並通過重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架構的建議方案,以期於7月1日起實行。
 
方案包括現任行政長官於去年十月發表的《2021年施政報告》中提出並於本年一月向立法會詳細介紹的多項建議。這些獲行政長官當選人全盤接納的建議包括成立新的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從民政事務局接掌文化、藝術和體育事務範疇,以及從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接掌電影、創意產業和旅遊事務範疇;分拆運輸及房屋局為兩個決策局,即運輸及物流局和房屋局;創新及科技局改名為創新科技及工業局;重組民政事務局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擴大環境局並改名為環境及生態局,接掌目前屬食物及衞生局負責的環境衞生、食物安全、漁農及禽畜公共衞生等政策;改組食物及衞生局為醫務衞生局;以及落實多項決策局與辦公室之間的政策轉移,以理順和整合政策職能,包括把人力發展、退休保障和扶貧等密切相關的政策範疇撥歸同一決策局,即勞工及福利局之下。
 
行政會議通過的方案亦包括行政長官當選人為加強政府頂層架構而提出的下列新建議,即根據《基本法》第四十八(五)條,開設三個政治委任官員新職位,職級為副司長,即政務司副司長、財政司副司長及律政司副司長;以及加強現時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及律政司司長辦公室,每個辦公室各增添一名首長級人員,並開設一個政治助理職位以輔助律政司司長。
       
按照重組方案建議,決策局數目將由13個增至15個。政務司司長監督九個決策局,財政司司長則監督六個決策局。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短期內將會作出預告,於6月在立法會動議決議案,訂定將某一公職人員憑藉有關條例行使的職能移轉給另一公職人員,以便由今年7月1日起實行新的政府架構。

重組方案提出增添13名政治委任官員和57個公務員職位,涉及的總薪酬開支約為每年9,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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