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2月22日,一名22歲男子於中環愛丁堡廣場涉嫌意圖「搶犯」及攻擊警員被捕。
被告早前承認「暴動」及「襲警」兩項罪名,今日(5月18日)於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2年4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暴動為嚴重罪行,被告更在案中襲警,以協助示威者逃走,是本案的加刑因素。但考慮到本案對公眾及交通構成的滋擾較少及被告並非主導角色等因素,判處被告監禁2年4個月。
被告被控於2019年12月22日,在愛丁堡廣場連同其他人士參與暴動,並襲擊正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2019年12月22日,一名22歲男子於中環愛丁堡廣場涉嫌意圖「搶犯」及攻擊警員被捕。
被告早前承認「暴動」及「襲警」兩項罪名,今日(5月18日)於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2年4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暴動為嚴重罪行,被告更在案中襲警,以協助示威者逃走,是本案的加刑因素。但考慮到本案對公眾及交通構成的滋擾較少及被告並非主導角色等因素,判處被告監禁2年4個月。
被告被控於2019年12月22日,在愛丁堡廣場連同其他人士參與暴動,並襲擊正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