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有惡犬,橫額無忌

內有惡犬,橫額無忌

何為「惡人先告狀」,民協成員江貴生完美演繹。江於其面書上,煞有介事,圖文並茂指熱血公民及普羅政治學苑的六四晚會宣傳橫額,強行霸佔了民協的專用欄杆位。 

他指那個號碼為其辦事處的街板位置,而且更開宗明義自爆是他拆去六四橫額。熱血公民為此派員實地求證,證實有關位置的實屬江貴生個「生」字,是「生人霸死地」的意思。原來那個位置根本並非其議員辦事處的街板位置,結果他如何反應?道歉也懶得道,欲以一招偷天換日來魚目混珠,反指有關情況嚴重,此並非單獨個案。 

根據熱血時報的報導:「根據法例,未經授權而擅自亂拆街道旁的橫額,屬刑事罪行,將其收藏更屬偷竊行為。」江先生先是自己弄錯位置,強佔兩年;再是擅自拆走六四橫額;最後在熱血公民提出證據反駁時,又無視有關事項,再提出毫無證據的其他指控。一開始時指編號是他的,所以後來的留言「手腳論」,這已經是抹黑,跟誹謗無異;其次,擅自拆走,跟刑毀無異;再者,「存放三天」,跟偷竊無異。誹謗、刑毀及偷竊,可見此事並非單單一張橫額的事,而是嚴重的犯罪行為,還要還未計他強佔相關位置兩年的罪行。 

或有朋友認為,即使是人家弄錯了位置及強佔了兩年。在道義上,理應知會對方,而不是直接蓋過人家的橫額。聽下去有點道理,但無視了現實的天真想法。負責掛橫額的熱血公民是於自己日常工作後,下班後的凌晨,以義工身份自行出車,一晚掛了接近一百張橫額。當時見有人強佔位置,還有時間致電要求對方拆除,而之後再找晚再出車去為了前去掛特定的一張橫額?既然大家也喜歡站在道德高地,那在道義上,即使熱血公民當時直接把對方的橫額直接拆除亦完全無錯,現在只是蓋過,已算是仁至義盡吧。那當然人地強佔多時亦無人處理,這亦是一個問題,但不等於可以令江貴生的強佔及拆除六四橫額變得合理。 

熱血公民親自派人再返現場,有證有據去回應他指天首個指控。如今他又信口雌黃,指「深水埗區各處」也有此現象,卻不提供位置及編號,又要求熱血公民回應。除了可笑,我更感可悲,這種「隨口噏當秘笈」的無的放矢,在民建聯身上見到並不出奇,因為連「摸自己個胸」都可以上位的環境下,「亂噏」的確是建制派的得意技。但民協,表面上不是非建制派的嗎?還是,跟白鴿一樣,早已染紅?如果不是,為何要這樣攻擊熱血公民,就當個那位置是他的(雖然並不是),也用不著完全毫不留情公開地去作出指控。如果並不是別有用心,大可剪完之後,私下聯絡,叫熱血公民取回。如果有此君子之心,根本犯不著現在公開地「柒左」,亦犯不著公開地承認干犯一連串刑事罪行,這就是所謂「害人終害己。」整件事尤如一隻惡犬,不由分說,亂吠一通,由任自己的橫額橫行無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