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個安守本份的老百姓,唔好激嬲啲衙差呀!

做個安守本份的老百姓,唔好激嬲啲衙差呀!



拉錯智障男,大家都將討論焦點放在警察是否失職,而忽略咗一個事實,就係差佬明屈,老作口供紙。大家試唸下,如果錯手拉咗嗰個唔係智障人仕,而係一個正常人,唔通就可以任由班差佬亂作口供紙?

砌生豬肉,老作口供,依個明顯係妨礙司法公正,係相當嚴重嘅刑事罪行。假如事情發生喺一個常識普及的公民社會,公眾輿論的焦點必然唔係《差人有冇拉錯人》,而係嚴肅討論一下,以後係咪可以接受依種辦案手法,為咗close file,可以亂寫口供紙。

簡單來講,就係大家將來包唔包容到「砌生豬肉」依回事。案件發生咗個幾星期,已經喺社會上討論咗咁耐,發酵咗咁耐,而討論個著眼點都仲係停留喺「警察叔叔拉錯人啱唔啱」依個咁撚白痴的骨節位上,證明香港公民社會的智商水平,仍然維持喺一個偏低的水平,甚至係未脫離封建時代嗰種「老百姓應該安守本份,唔好激嬲啲衙差呀!」嗰種思維模式。

到依一刻為止,差佬都仲未對涉案嘅警員進行刑事調查,退一萬步,連最基本的道歉都未有,真係匪夷所思。我覺得,除非大家接受到「砌生豬肉」,否則依單野一定要追究到底,任由警察胡亂執法而不須負上責任,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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