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國安機關可在港建立機構

港版國安法:國安機關可在港建立機構

全國人大今日(5月22日)揭幕,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今早講解《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 

草案提出,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制、機構和執行機制;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區建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明確規定行政長官,應就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等情況;定期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 

王晨指出,外部勢力為反中亂港勢力撐腰打氣,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危害國家主權,必須採取有力措施,防範措施制止和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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