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起 貨運燃油附加費規管撤銷

明年元旦起 貨運燃油附加費規管撤銷



政府今日(5月23日)宣布,在6個月準備期(即7月1日至12月31日)後,由2025年1月1日起撤銷對貨運燃油附加費的規管。

撤銷對燃油附加費的規管後,航空公司可就由香港出發的航班,決定貨運燃油附加費的水平或選擇不徵收此附加費。政府表示,現時航空公司須按民航處公布的水平徵收貨運燃油附加費,可能會影響市場競爭和本港貨運業的多元化發展。有關規定將取消。

政府發言人指,撤銷對燃油附加費的規管符合國際間放寬規管燃油附加費的趨勢,並鼓勵航空貨運業的競爭,以保持本港航空業的競爭力和維持本港作為國際航空樞紐的地位。為促進與持份者就議題的持續互動,政府會設立溝通平台,與持份者攜手合作,以期順利過渡至2025年1月1日起撤銷對貨運燃油附加費的規管。

為確保撤銷貨運燃油附加費規管後的透明度,民航處會要求航空公司在其網頁或其他平台公布由香港出發航班所徵收的最高貨運燃油附加費水平,供公眾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