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警員掟雜物 中東籍男生認暴動判囚2年10個月

向警員掟雜物 中東籍男生認暴動判囚2年10個月


2020年2月29日,即831太子站事件發生半年,大批示威者於旺角及太子一帶聚集,期間一名警員於現場「落單」,而被示威者包圍。

一名有份向警員投擲雜物的21歲中東籍男生,早前承認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近豉油街及奶路臣街一帶參與暴動,今日(5月24日)於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兩年十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暴動是嚴重罪行。本案嚴重之處在於一名警員曾遭多人包圍,而被告更多次向該名警員投擲物件及拾起竹枝緊隨。若非該警員逃離現場,後果將不堪設想。

法官考慮到被告初犯,並非主導角色,亦受病情影響其判斷力等,將他判囚兩年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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