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恐嚇法官行徑觸犯國安法 港澳辦促嚴懲

指恐嚇法官行徑觸犯國安法 港澳辦促嚴懲


涉及10名泛民的十一未經批准集結案,主審的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遭受電話恐嚇,港澳辦發言人強烈譴責事件,要求依法予以嚴懲。

發言人表示,有關行為是對法官人身安全的嚴重威脅,是對香港司法制度的公然挑戰,是對香港法治秩序的粗暴踐踏,絕不能容忍。發言人又認為,此等惡劣行徑不僅觸犯了香港《刑事罪行條例》,也觸犯了香港國安法,必須予以嚴懲。

中聯辦亦就事件發聲明,對恐嚇事件表示強烈譴責,強調堅定支持香港特區司法機構依法履職,堅定支持香港警方嚴正執法,捍衛法律尊嚴和法治精神。

發言人認為,在一向尊崇法治的香港社會,竟然再次發生威脅法官的惡行,令人震驚和憤慨。聲明又稱這是對法治秩序的公然破壞,也是對公共利益的巨大戕害,已經涉嫌觸犯法律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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