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下周刊憲 將猴痘列為法定須呈報傳染病

政府下周刊憲 將猴痘列為法定須呈報傳染病


政府下周將刊憲,把猴痘列為法定須呈報的傳染病,並為應對猴痘制訂「準備及應變計劃」,以備猴痘在本港出現甚或爆發時,可以立即啓動。政府和醫院管理局亦正籌備購買相關疫苗和藥物,並制訂臨床治療的建議。
 
政府發言人今日(6月1日)表示,香港至今未有發現人類感染猴痘病毒確診個案。然而,世界各地陸續出現人類感染猴痘病毒的確診個案,世界衞生組織亦提醒各地政府作好準備。為應對猴痘對本港構成的潛在風險,政府將把猴痘納入法定須呈報傳染病,並為猴痘爆發疫情制定應變計劃,以加強本港監測和應對此疾病的能力。政府亦呼籲市民如出現猴痘症狀,包括發燒、劇烈頭痛、肌肉痛、淋巴結腫大、口腔潰瘍及皮疹,應盡快求醫。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自5月起已加強監測猴痘的工作。除與醫管局進一步溝通個案呈報事宜外,亦已於5月23日發信通知全港的醫生和私家醫院,要求醫生呈報懷疑個案以便及早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及安排隔離。中心亦已更新網頁,提供有關猴痘的資訊,以及出現確診個案的國家名單。
 
為進一步加強相關工作,政府將於下周刊憲,把猴痘納入《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附表1下的法定須呈報傳染病,同日生效。根據法例,醫生如有理由懷疑該條例附表1所列出的表列傳染病個案,便須向衞生署呈報。

與此同時,政府正為猴痘制訂應變計劃,闡述政府應付猴痘一旦在本港出現甚或爆發的準備和應變安排。應變計劃採納三級應變級別(即戒備、嚴重及緊急),按風險評估及其對社會造成的健康影響而啓動。政府將於下周公布應變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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