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調查指或違競爭條例 Foodpanda及戶戶送承諾修訂

競委會調查指或違競爭條例 Foodpanda及戶戶送承諾修訂


就兩個外賣平台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競爭事務委員會按《競爭條例》第60條而建議作出的承諾,展開諮詢。

競委會認為,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對合作餐廳施加的某些要求或會損害競爭,可能違反《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包括要求餐廳如果獨家合作,可收取較低佣金率;亦不容許轉往或參加其他外賣平台。

競委會認為,由於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在網上外賣送遞的市場內,各具有一定程度的市場權勢,這些條文有可能會妨礙新成立或小型的平台進入市場及擴張業務,或削弱市場競爭,令餐廳以至消費者無法享受到有效競爭所帶來的好處。

為釋除競委會的疑慮,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各自提出修訂獨家條款,即使餐廳日後與新晉平台及小型平台合作,亦不會失去與Foodpanda或Deliveroo戶戶送獨家合作時所享有的商業獎勵,例如較低的佣金率;修訂違反獨家合作條文,讓與Foodpanda或Deliveroo戶戶送獨家合作的餐廳,可更容易轉為同時與其他平台合作;刪除價格限制條文,使餐廳可在自家銷售渠道及其他網上外賣平台上,提供較低的餐點價格。

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各自提出,將在承諾生效90日內,對現有協議作出所需的修訂,並通知其合作餐廳。建議的承諾有效期將由生效日起計,為期3年,並設有匯報及監察機制,以確保它們遵守承諾。競委會認為,建議的承諾能夠適當地釋除競委會的疑慮,因此擬接受該等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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