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facebook死亡威脅難定罪

美最高法院:facebook死亡威脅難定罪

中央社華盛頓外電報導,美國最高法院昨日(6月1 日)當地時間以 8 票贊成1票反對,駁回5年前的一宗起訴,對一名賓夕法尼亞州男子伊隆尼斯(Anthony Elonis)曾經在Facebook 張貼死亡恐嚇文章之判罪。法官指出,就算合理人(Reasonable Person)都認為被告的言詞帶威脅性,仍不足以予以起訴,除非證明被告有意讓這些言詞實行,才能被視為威脅或造成傷害,否則無法予以定罪。 

涉案被告在5年前被指控在Facebook上發布暴力訊息,恐嚇威脅妻子,他在網上發表了一首 RAP歌詞,歌詞包括一些具威嚇性言詞,如「愛你的方法只有一種,殺你的方法卻有好幾千種。只有你的身體殘破不全,浸在血海,因著千刀萬剮垂垂死去,我才會收手。」結果被裁定違反聯邦相關法例,被判3年徒刑,緩刑3年。被告不服判決,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此案涉及網路言論自由的爭議,法院必須判定,Facebook上的威脅貼文,是真有意圖造成傷害,抑或是受到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所保障的言論自由範圍之內,而最高法院之最新判決,認為這個個案,並不需要將被告的說話,上升至「第一修正案」層次,現時案件已發還下級法院重新審理。


(圖片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