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有人煽動維園未經批准集結 警方將部署足夠警力果斷執法

指有人煽動維園未經批准集結 警方將部署足夠警力果斷執法


警方表示,近日留意到有人透過不同途徑宣傳、鼓吹及煽動其他人於6月4日到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一帶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警方重申,參與或宣傳未經批准的集結有機會違反《公安條例》下的「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5年。同時,宣傳或者公布任何未經批准的公眾集會,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2個月。

警方又指,有關行為亦會增加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及有可能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訂明的進行受禁羣組聚集的相關罪行。

當日警方會在相關地點部署足夠警力,迅速果斷執法。

(警方直播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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