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膠破壞香港公民社會的基石

社運膠破壞香港公民社會的基石

近日陳雲和本土派就支聯會24年來對「六四」的立場和悼念手法展開論戰,前者更嚴厲批評社運人士選了李旺陽「被上吊自殺」的遺照作宣傳之用是極不道德的做法。上載照片的「高登.時事台」之後亦自覺不妥,把那張「濫用死難者資產」的照片刪掉。然而,陳雲卻因此受到一眾社運人士在Facebook上攻擊,並扭曲他的言論,說他侮辱李旺陽。有社運人士更挑戰自由社會的道德底線,在網上呼籲嶺南大學解僱陳雲。





幾年前,社運界曾經在香港迅速冒起,但受主流媒體吹捧後便無以為繼。現在只懂得對不合其意、非社運泛民族類的人士,以斷章取義的方式作出非理性、橫蠻下流的批評。

從體制上而言,香港並不是一個公平、公正及開放的民主政體。當香港人在垂死爭扎之際,泛民主派及社運人士在進步民主力量的挑戰下,不但沒有深思20幾年來的過錯,反而把香港幾十年辛苦建立起來的公共領域(public sphere)與之一同陪葬。他們在主流媒體的擁護下有系統地扭曲事實和論辯,例如人家批評支聯會「愛國愛民」的口號,他們就扭曲說你侮辱支持民主的市民;人家批評社運人士利用李旺陽的「遺照」撈政治資本,他們就扭曲說你侮辱李旺陽……這樣發展下去,香港社會只會走上一條違反現代社會理性化發展的道路。這種轉變,不但窒礙香港的民主發展,更會破壞早已建立起來的自由契約之倫理關係。



德國的社會理論家哈巴馬斯(Habermas)指出,一個自由民主政體之可能實現,是有賴市民在公共領域裡的討論,從而構成社會上的公共意見,對抗強權政府。對哈巴馬斯而言,公共領域是一個平等、透明、具包容性,以及理性地討論的公共意見平台。

就「平等」這一點而言,我們可以清楚地看見泛民及社運人士,差不多已經佔據了主流媒體大部分的輿論地盤。反觀,陳雲及其他較進取的本土派人士如黃毓民等,能夠在主流媒體表達他們意見的空間是少之又少,而較早前陳雲更因批評地產黨而被逼在報紙上封筆。他們只可以轉往互聯網上繼續闡述他們的論述和觀點。相對於主流媒體,互聯網在社會的覆蓋面相當有限。儘管如此,陳雲單是利用Facebook和其在Myradio的網台節目,就已經吸引大量的讀者、聽眾,再加上黃毓民和黃洋達等慢慢成就了一股新興的本土旗幟。這面旗幟當然與泛民及社運人士的意見大相徑庭。結果,泛民及社運人士不但在主流媒體上猛烈抨擊,一些社運膠更在網上扭曲事實、肆意抹黑。在這個極之不平等的公共輿論佔有平台的比例下,主流民主派人士窮得只剩下這些下三流的技倆,實在是令人側目。

哈巴馬斯認為這種缺乏包容性的公共意見平台,必定影響理性的討論。所謂「理性討論」必須包含3個有效的宣稱(validity claims)︰

1. 當一個人提出一個論證去支持或批評一個論點時,論證所闡述的事件(state of affairs)部分必須是真的(truth claim);
2. 論証的提出是符合合理的規範(rightness claim);
3. 提出者是真誠相信論証的合理性(sincerity claim)。

這3個宣稱是理性討論的最基本要求,亦是成就公共領域的必要條件。從這3點來看,社運人士對這一面新興本土旗幟的批評,皆未能滿足到哈巴馬斯對理性討論的要求。以梁文道 《保守和激進》及《教主》兩篇文章對陳雲及黃毓民的批評為例,假若我們細心閱讀內容,便會發現自己在浪費時間。因為這兩篇文章的「論證」(如果可以稱作論證的話)根本未能符合真實宣稱(truth claim)的要求。再以《碼頭罷工》為例,梁文道根本不了解陳雲整個論點,結果只能扭曲了他的看法。一個資深文化人最少懂得在批評前,先弄清楚別人說甚麼。這就是真實宣稱的要求,否則就是存心扭曲,缺乏真誠宣稱(sincerity claim)。邏輯上,梁文道有可能是一時疏忽,但他又曾經深受哲學訓練,所以這一點難以說服别人。

事實上,這類缺乏真實宣稱或真誠宣稱的論證,常常在泛民及社運人士的言論或文章裡出現。他們對陳雲或其他進步民主派人士的批評,大部分都是沒有弄清別人的論點,或甚刻意扭曲。久而久之,這些行為就會變成一種系統性的扭曲行為(systematical distortion),最後從根本上破壞了公共領域的基石,害人害己。最糟糕的是,連一些本來朝氣勃勃的年青人,如黃之鋒小朋友亦不自覺地習慣了這種害人害己的行為。結果只會進一步破壞香港公民社會的發展,窒礙個人的理性思維能力,成為一些「搞政治只為識朋友」、「小人與小人以同利為朋」的朋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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