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財務狀況借貸38萬元 男警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隱瞞財務狀況借貸38萬元 男警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一名39歲男警於4年之內,3度向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隱瞞債務狀況,藉以騙取逾38萬元貸款。

該名男警早前承認3項欺詐罪,今日(6月8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須支付500元堂費。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獲朋友及同事支持,事後已辭去警察職務,重犯的機會率為零,希望法庭接納報告建議,輕判社會服務令。

被告黃新阩,又名黃茂享,被控於2013年11月至2017年9月間,虛假地向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表示,貸款申請表格上提供的資料屬真確及完整,令互助社批出3筆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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