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9歲男警於4年之內,3度向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隱瞞債務狀況,藉以騙取逾38萬元貸款。
該名男警早前承認3項欺詐罪,今日(6月8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須支付500元堂費。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獲朋友及同事支持,事後已辭去警察職務,重犯的機會率為零,希望法庭接納報告建議,輕判社會服務令。
被告黃新阩,又名黃茂享,被控於2013年11月至2017年9月間,虛假地向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表示,貸款申請表格上提供的資料屬真確及完整,令互助社批出3筆貸款。
一名39歲男警於4年之內,3度向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隱瞞債務狀況,藉以騙取逾38萬元貸款。
該名男警早前承認3項欺詐罪,今日(6月8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須支付500元堂費。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獲朋友及同事支持,事後已辭去警察職務,重犯的機會率為零,希望法庭接納報告建議,輕判社會服務令。
被告黃新阩,又名黃茂享,被控於2013年11月至2017年9月間,虛假地向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表示,貸款申請表格上提供的資料屬真確及完整,令互助社批出3筆貸款。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警員,指他對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訛稱沒有向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詐騙儲蓄互助社向他批出兩筆貸款共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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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時任警署警長,未經許可向3名前同袍索取及接受貸款合共約44萬元,並在廉署調查期間妨礙司法公正;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