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一入立法會採訪 本台記者馬啟聰被改控暴動罪

去年七一入立法會採訪 本台記者馬啟聰被改控暴動罪



於去年7月1日採訪立法會實況的本台記者及主持人馬啟聰,原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會議廳範圍,今日(6月10日)剛收到通知將改控暴動罪,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同案的多名被告,包括藝人王宗堯、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民間團隊發言人劉頴匡都同被改控暴動罪。

控方原先提出的「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最高刑期為監禁3個月,但暴動罪最高刑期則是監禁10年。

去年7月1日示威者攻佔立法會當晚,持有本台記者證的馬啟聰,於立法會內採訪及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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