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思堯馬雲祺企圖侮辱區旗罪成

古思堯馬雲祺企圖侮辱區旗罪成

社運人士古思堯及社民連成員馬雲祺,在去年4月1日在中聯辦門外企圖焚燒區旗,被控一項企圖侮辱區旗罪,今早(6月13日)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結,兩人被判罪成,押後至本月27日判刑,以索取兩人背景、感化及社會服務令等報告。兩人還柙候判,不准保釋。

裁判官杜浩成在宣判時指,完全信納控方的證供,各證人證供也沒有互相矛盾或不一致的地方。而從無綫電視台提供的新聞片段中,亦可清晰看見兩名被告,分別以打火機及燒着的報紙,企圖焚燒區旗。裁判官又表示根據終審法院過往的3宗判決,保護區旗從憲制層面上詮釋,完全符合保障公共秩序的原則及整體利益,所以不同意辯方所提出,對保護區旗法例是否合憲的質疑。

杜浩成又指,區旗象徵回歸後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部份,有重要及特殊的意義,如果沒有保護區旗的法例,將可能破壞社會安寧或導致衝突。而被判罪成的馬雲祺,在審訊期間曾表示,當日的遊行是為了抗議中聯辦干預特首選舉,以及欽點梁振英為特首,而區旗代表一國兩制,焚燒區旗是為了象徵一國兩制名存實亡。

今早到場聲援兩人的社民連主席梁國雄在聽到判決後表示,不滿法院判刑,將會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兩人,提出上訴。他又揚言去信律政司司長馬道立,要求禁止有「社運剋星」之稱的裁判官杜浩成再次審理有關政治或人權的案件。


(now新聞台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