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業本地與外勞比例收緊至3比1 違規僱主申請禁令延至5年

飲食業本地與外勞比例收緊至3比1 違規僱主申請禁令延至5年



政府已完成檢討「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的實施情況,並於今日(6月15日)公布檢討結果。
 
當局表示,面對人口高齡化及經濟轉型的挑戰,本港勞動人口預期將持續縮減,人力錯配的結構性問題中短期內仍然存在。政府經全面評估計劃的實施情況,以及考慮人力推算的結果及持分者的意見後,認為在確保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原則下,應容許有確實招聘困難及人手不足的僱主適度輸入勞工,支持香港的社會經濟發展,因此繼續推行計劃並維持現時的涵蓋範圍符合社會整體利益。
 
政府會參考及分析相關因素和數據,包括經濟和勞工市場情況、個別行業及工種的人力供求情況、計劃的申請和審批情況及運作經驗、輸入勞工在相關行業就業人數的佔比,及持分者的意見等,推行輸入勞工分級審批機制。相對於基本的審批規定(第一級),包括二比一本地全職僱員與輸入勞工人手比例及四星期本地招聘等,按第二級審批的申請須符合更嚴格的人手比例、本地公開招聘規定或其他合適的行業為本要求。
 
以最新情況為例,勞工處會把餐飲服務業的廚師、初級廚師、燒烤廚師、餐飲調配員及酒吧主管等職位(統稱為出品部職位),以及侍應生、樓面部部長、接待員及收銀員等職位(統稱為樓面部職位)納入第二級審批機制。僱主就相關職位申請輸入勞工時須遵守更嚴格的三比一人手比例規定,人手比例則改為以整個部門的所有職位計算;同時這兩個部門所有申請職位在計劃下的本地招聘期劃一為六星期,其間僱主須每兩星期參加一次由勞工處在指定就業中心舉行的招聘會。
 
勞工處會加強對嚴重違規僱主施加行政制裁,如涉及多於一項違規事項的個案,禁止僱主參與計劃的限期會疊加計算,最長五年。勞工處並會公布所有被施加行政制裁僱主的身分,加強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