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35歲女子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今日(6月1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4日。
該名女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她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她在無合理辯解及未獲獲授權人員許可下,離開其檢疫地點,並於3月8日在港珠澳大橋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強制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檢疫令的人絕不容忍。截至今日,共有19人已被法庭定罪,判監禁最多3個月或罰款10,000元。
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嚴肅跟進任何違反強制檢疫令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