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為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後出現的嚴重異常事件設立的保障基金,為在接種疫苗後出現非預期的嚴重異常事件的合資格人士提供財政援助。
截至2021年6月10日,保障基金共接獲74宗的申請,僅得3宗獲批,發放金額為450000元。
接獲申請個案包括3宗死亡個案,以及71宗傷害個案,3宗獲批的均為傷害個案,涉及速發嚴重過敏反應、住院治療及貝爾面癱個案。
受影響人士即使從保障基金獲得保障金,就其損害或損失向疫苗製造商作出法律追索的權利不受影響。申索人仍可循民事訴訟向須對其身體傷害負責的人士提出索償,惟不得獲雙重保障。換句話說,如申索人獲得法院裁決賠償額,其先前從保障基金獲得的保障金會從該筆賠償額中抵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