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7日理大圍城,警方在香港歷史博物館設觀察點勘察及部署期間,遭一名43歲男博物館職員拍下照片並上載上網,涉嫌向示威者通風報信,警方行動終止。
被告被控「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他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天(6月18日)在九龍城法院被判處監禁6個月,裁判官又拒絕被告保釋等候上訴。
43歲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7日在尖沙咀漆咸道香港歷史博物館內,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A。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在2019年10月已宣布破產,因本案而失去工作,又指被告沒有預謀,案中也無證據顯示有警員因此而受傷害,冀法庭判以較長時數的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判刑時指,理大當時如同軍火庫,對公眾秩序構成嚴重影響,被告行為延誤警方部署,案情嚴重,須判處阻嚇性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