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指傳媒機構要守法 相信傳媒能分辨煽動顛覆

林鄭指傳媒機構要守法 相信傳媒能分辨煽動顛覆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6月22日)表示,相信傳媒有能力分辨有意圖或有組織去煽動顛覆特區政府。

林鄭月娥開行政會議前表示,《港區國安法》有列明保障人權和自由,但人權和自由並非絕對,今次執法行動亦與新聞自由無關,強調傳媒機構負責人不能以新聞自由為保護罩,而不遵守法律。她指,一般新聞工作不應該、亦不會危害國家安全,傳媒批評特區政府並無問題,但有意圖或有組織去煽動顛覆特區政府,就是兩碼子的事,相信傳媒有能力分辨。

被問到其他傳媒是否應以《蘋果日報》事件為鑑時,林鄭指《港區國安法》有條文要求傳媒等機構要加強各自監督,防止出現相關行為,認為傳媒並非要以今次事件為鑑,而是要以國安法的落實執行作為參考。

林鄭又指政府凍結《蘋果日報》相關公司1800萬元資產的做法是國際慣例,指案件涉及的罪行非常嚴重,當局必須防範進一步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如果收到有人申請解凍部分資產,保安局長會依法處理。她又表示,如果有公司因為被凍結資產而出現勞資問題,香港有保障勞工權益的法例,不論員工來自甚麼機構,政府都會一視同仁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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