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一直都在學習不因人廢言,即使是李偲嫣,她有行動的時候,我也嘗試先認真了解一下她的原因。今次,她以信仰感召為絕食目的,這更令我想了解一下她的行動。
她說,要絕食到至死方休,我認為這是非常嚴重、認真的誓約,所以我不敢笑她。有網民說她減肥,那麼,我用經驗告訴你,一個人類要絕食多久,才會死吧。當身體停止進食,首先會燃燒體內的垃圾,即係排毒,身體會很不適,頭暈,手軟腳軟,但其實只要多喝水,這是一個很好的身體潔淨過程,讓消化系統稍事休息。過了幾天,排毒完結,身體就會開始用體內的燃料,即燒脂。以李女士的身段看,光是臉上的肉,也夠身體用上數日,更莫說頸以下的了。屆時身體無血糖,所以很易休克,但減少活動,要活倒也不難。這時候,起初的不適感會稍緩,肚餓但也不會太辛苦。我試過在禁食時去 camp,三日兩夜(我有神護,看官勿試),輕度的行山、談話、活動,沒礙,只要多休息就可。所以,李女士嘛,燒個三四十日,應該還會有脂肪剩。而真正危險,是脂肪都燒光了,身體就會燒肌肉、內臟,這就一定要結束禁食了。
可是,劇情是否真的會這樣的發展?她會否誠實地絕食?我又不看好。不是我懷疑她的誠信,而是一般人對絕食無知,以為幾日就會好危險,其實不然。只要捱過感覺辛苦的頭七天,再下去就很易。但是,習慣一日三餐的人,一般很難第一次就多日絕食,所以,她只要過多一兩天,她很可能會覺得自己已經到了極限,於是弄得自己再醜一點(!),一哭二鬧,又或者再次訴諸「聽到神的聲音」,就可以鳴金收兵。
最後談點正經的。
政治上的絕食行動,和宗教上的禁食,兩者均用以「明志」。政治上以絕食來代表對爭取或抗議的認真;宗教上則表達自己對神明的信靠、忠誠。而兩者也有重大分別:政治絕食,一定是做給人看的,整個過程被監察,被目睹送院,一切都希望配以媒體來發聲。但基督徒禁食,卻最忌沽名釣譽。一般來說,個人的禁食,一定是低調,盡量不被人知道的,即使完成了,也不是拿來炫耀。以此觀李女士的絕食,她以「神的呼召」為開端,但卻高調舉行,而且講到明「反暴力衝擊立會」,我只能視之為一場拙劣的政治表演(我不是說不能搞政治表演,但也有水平高低之分)。不過,又要咁講,手法上,我覺得她比「接力絕食」好,接力絕食真是一個國際笑話,拜託,不要再搞,世界會笑你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