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與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涉嫌詐騙政府租屋津貼案,今日(6月24日)在區域法院審結,二人被判罪名成立。麥齊光與曾景文被控在1985至1990年間,互租對方位於北角城市花園單位,但隱瞞租約由對方妻子訂立,串謀騙取租津共70萬元。
法官陳仲衡在判詞中指,麥齊光與曾景文故意隱瞞業主身分,屬於失實申報,加上兩人是資深公務員,理應了解互租對方單位有財務利益,卻又明知故犯。暫時未知兩人會否獲准保釋等候判刑。
現年62歲的麥齊光,去年獲委任為發展局局長,但上任僅兩星期,即被揭發在1980年代和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曾互租對方單位,藉此詐騙租津,去年7月12日廉署將2人拘捕,麥齊光上任短短12天後便需辭職,成為史上「最短命」問責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