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學者:基本法沒規定的,應跟從中國憲法

大陸學者:基本法沒規定的,應跟從中國憲法



正當港府官員不斷為一國兩制白皮書所引發的爭議降溫時,直屬港澳辦的全國港澳研究會昨日(6月25日)仍高調舉行白皮書研討會,重新演繹《基本法》,無視《中英聯合聲明》,在港人的怒火上加油。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齊鵬飛在會上稱,過去中共領導人在談論香港時,經常掛在口中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並不全面,全面的講法應該為「一國兩制,愛國愛港,港人治港,中央授權,高度自治」,他又指白皮書只是把過往講得不全面的事實講清楚,如中央有對港的「全面管治權」。

另外有份撰寫白皮書的北大港澳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強世功更指,香港憲法基礎由中國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所以凡是《基本法》沒有規定的,就應該採用中國憲法之規定。

情願出席座談會也不出席立法會會議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城大法律系副教授梁美芬在會上表示,「622全民電子公投」不應叫「公投」,因《基本法》中沒有提到香港可以「公投」,香港沒有公投的制度,所以「電子公投」充其量只是一個民意的表達。


(無綫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