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昨日(6月26日)以5:4裁定,同性伴侶有權在全美任何地方結婚,這宗震撼全球的大事,美國總統奧巴馬率先在個人 twitter 轉載相關新聞,認為判決是為平權邁出重要一步,而白宮 Facebook 專頁,亦將頭像改成彩虹色賀平權,今日香港亦有很多網民跟隨改頭像,將這個重要消息宣揚開去。
不過一向反對同性婚姻的明光社,自美國法院於作出裁決之後,於 Facebook 專頁連環發帖,向結果作出不滿,首先就批評「9個法官投票,決定3億人的婚姻制度」,又指「由司法改寫婚姻制度, 你又覺得香港離開這一日有多遠呢?」,並指「法官的決定,邊到我們這些弱勢小市民說三道四,對不對?」
去到今早,明光社又再出Post,質疑美國所做的不一定是金科玉律,又認為美國法院的決定「不會令歧視,差別對待消失,只會惡化,這是典型左翼思想產生的惡果」,並指香港人比美國人更接納和尊重同性戀者。
明光社的言論,隨即引來網民反擊,指為何兩個同性伴侶的決定,要交予其他人去左右。對於明光社留言指法官決定,並不是弱小市民可以說三道四,有網民就作出質疑,指真正的弱勢是性小眾,而非明光社。亦有人提出「一夫一妻」制度,其實都是由司法改寫的婚姻制度,質疑明光社為何雙重標準。
又有網民笑言,多謝明光社支持真普選,指「香港唔使1200人決定七百萬人未來,我地要叻過美國」。
(明光社 Facebook 專頁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