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歲商人涉發布煽動帖文 被拒保釋7月底再訊

63歲商人涉發布煽動帖文 被拒保釋7月底再訊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本月26日於尖沙咀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63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他涉嫌在社交媒體上,多次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及相片,包括煽動仇恨港府、鼓吹「港獨」和「台獨」等。

該名男子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今日(6月28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7月26日再訊,並拒絕被告保釋申請。

63歲被告江達權、報稱商人,被控於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6月26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WKCC 278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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