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稱北京主導國安立法 梁振英指國安法為應有之義

林鄭稱北京主導國安立法 梁振英指國安法為應有之義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國家安全立法是由中央主導的重大決定,並不可能由本港提出,而行政長官是參與其中。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則指國安法關乎香港對國家的應有之義。

《港區國安法》實施一周年,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接受《東周刊》訪問,表示當時中央看到本港情況出現風險,甚至到忍無可忍的地步,於是北京果斷出手解決問題,認為國安法猶如「定海神針」。

林鄭月娥指,參與國安立法的香港官員不足10人,她自己要親手寫文件防止機密外泄;她亦提到參與立法的高官被西方制裁,對自己同家人影響深遠,不過深信自己和官員為香港做了件大事。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亦有接受《東周刊》訪問,指《港區國安法》填補本港一直未為《基本法》23條立法造成的法律真空,關乎香港對國家的應有之義。

梁振英認為,北京出手的根源,是反對派對嚴重錯判形勢,以及不少港人對《基本法》的無知,提到反修例風波期間,有人前往美國要求介入,香港無法解決,北京只好出手為香港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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