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出遊行新一步

跨出遊行新一步



昨日黃毓民在特首答問大會上掟杯,坊間的討論,主要是過於暴力,不能接受,又或毓民模糊了泛民爭取普選的焦點,幫了梁振英一把來轉移視線。先來談一下暴力的問題,在613反東北集會中,一群蒙面人用鐵馬撞破立法會外牆,同樣受到外界譴責,但是更多人會站出來,指出在議會中的暴力,遠比示威者更甚,而這議會中的暴力,在財委會粗暴通過撥款的過程中,已表露無遺。如以同一尺度來看,毓民掟杯未有傷人,濺出的也只有水花,絕對稱不上暴力。

至於轉移視線的指責,更屬無稽,即使毓民沒有掟杯,難道梁振英不會找到其他轉移視線的話題嗎?就如上一次答問大會,梁振英就已經早有預謀,要拖隊離場,以突顯立法會和行政機關的矛盾,轉移視線來逃避市民對他施政無方,在普選、房屋和自由行等問題上,完全脫離民意;在改善民生上,毫無建樹;在維護港人生活方式,法治和自由等權利上,完全沒有為港人發聲的控訴。而梁營政府,最喜歡小事化大,又或把問題推給別人,正如去年底有社民連成員在梁振英出席諮詢會期間,向他掟雞蛋,卻誤中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即使曾俊華當時想大事化小,梁振英也不放過機會,要求警方嚴正執法,譴責示威者使用暴力。而今次事件,只是更加突顯,梁振英毫無政治智慧,其卑劣行為已與中共極權統治者無異。

那些急於在掟杯事件後,與毓民劃清界線的泛民議員,以為採用較溫和的方式抗爭,不但能得市民的支持,又可逃過政府的政治檢控,既安全,又穩妥。但事實證明,在面對倒行逆施的港共政權時,仍有如此想法,實在過於天真。民陣在七一當日,以大隊領頭車慢駛方式,意圖迫駛警方多開行車線,供遊行人士使用,但始終未能如願,今早警方更因此而拘捕幾名民陣成員,指控他們涉嫌犯了「妨礙警務人員執行任務」和「違反不反對通知書條件」兩項罪名,更為可笑的,是當日的司機,被加控一項「停車時未有熄匙」。

與不講理的政權周旋,便應放棄再依常規行事,如現時一些集會主辦者,已不再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來抗議集會自由受到限制的不公。而遊行人士,也應不再理會警方的不合理要求。如早前在旺角街頭舉行的(真心)愛國愛黨大遊行,因警方無理截龍,在協助遊行的熱血公民首領黃洋達與警方交涉,得不到合理回應後,馬上宣布解散遊行,讓各示威者分成不同小隊,在旺角街頭遊走自由行,讓警方方寸大亂,這才會讓警方日後投鼠忌器,不敢再無理打壓遊行人士的訴求。

作為抗爭者,如果事事只懂按照管治者的規則來行事,只會是一事無成,因為每當抗爭者踏前一步,管治一方便會訂立更多的規條,如鋪設重重鐵馬般,務求把示威者圍在狹小的示威區內。因此,為了增加管治者成本,抗爭者便應拋棄走入示威區,遵守警方遊行路線,按主辦者或警方規矩行事的想法,才能開創新的局面。在反東北計劃中的素人之亂,已證明這種看似群龍無首,實是化整為零的抗爭方式,正是對付無理和無道政權的最佳方法。所以奉勸各遊行主辦者,下次再遇無理打壓,只要馬上解散遊行便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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