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今日(7月4日)的立法會財委會中,黃毓民就職訓局撥款提出14,274條修訂,經過財委會初步的分析之後,主席吳亮星表示若按正常程度處理,將需要470多小時以上的會議時間,因此他與秘書處決定把所有修訂整合為9項直向、2項橫向共18項,若黃毓民不接受的話,秘書處會退回所有修訂,及附上裁決書。財委會秘書劉國昌指,為了節省會議時間和紙張,唯有作出取捨。黃毓民為避免開壞先例,最終自行撤回修訂動議。
對於秘書處整合修訂,黃毓民認為原則不合理,情況就等於剪布一樣。他一開始要求秘書處提交書面解釋,作為他之後提出司法覆核的依據。他強調財委會議事規制37A極其重要,是泛民在財委會拉布的依據,其他議員不能因為私人恩怨凌駕於議事程序。
由於黃毓民拒絕自行作出整合,其後吳亮星決定將14,274條修訂發還,並承諾會在裁決書解釋,並隨即將職訓局撥款議案付諸表決,黃毓民不滿,要求休會。
到第三節復會之後,黃毓民重申財委會將其修訂整合為18項是「啃唔落」,同時亦不想開壞先例,容許財委會日後可以再任意整合修訂案,所以決定撤回自己的萬多條修訂,留待日後再有重大議案才再作戰,亦不想學生受到影響。其後職訓局撥款亦獲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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