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人陳振聰涉嫌偽造龔如心遺囑,被控偽造及使用虛假文書兩罪,案件昨日(7月4日)在高等法院審結。由8人組成的陪審團,在退庭商議逾20小時後,分別以大比數6:2及7:1裁定陳振聰罪名成立,陳被即時送往荔枝角收押所等候今日判刑,今早(7月5日)法官麥機智在聽取辯方求情後宣布判刑,陳振聰被判入獄每條罪名被判入獄12年,同期執行,並支付200多萬訟費。
法官麥機智在判詞中指,陳振聰是一個聰明的大騙子,在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身上獲取30億元後,仍然利用龔如心的信任來偽造遺囑,侵吞原用作慈善用途的遺產和華懋的事業王國,為人極之貪婪、邪惡、無恥,因此有必要重判陳振聰。
陳振聰的家人聽取判刑後離開法院,未有表示會否上訴。
控罪指陳振聰在2006至2007期間,製造一份虛假的龔如心遺囑,在龔如心過身後一日至2010年2月使用該份虛假遺囑,爭奪龔如心之遺產。
去年2月,陳振聰在與龔如心胞弟龔仁心所掌管的華懋慈善基金展開之世紀爭產案敗訴,其後終審法院亦不受理他的上訴。去年5月,警方正式落案,控告陳振聰偽造和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由今年5月24日開審至今天共歷時28日。